CERTIFICATION

專業制度的建立,期許能提升體驗教育引導人員的專業素養

【亞洲體驗教育學會引導員守則】

  1. 尊重每個人的價值與尊嚴,並不因任何人之背景及相關因素(如性別、族群)之不同而有所分別。
  2. 除具備基本引導素養外,須另行進修有關服務範疇內所需之知識與能力。
  3. 須對相關活動風險採取應有之判斷能力及足夠之預防措施。
  4. 所提供之服務或活動,不應超越其個人能力,而該等能力應建基於學習、訓練、督導及實務經驗上。
  5. 必須讓參加者清楚挑戰的危險程度,促使參加者作好身心準備。
  6. 須尊重參加者有自發性選擇挑戰(Challenge by Choice)及分享的權利。
  7. 嚴守保密原則,但仍須協助參加者瞭解在某些情況下,保密原則會受到限制。如必須公開資料,須事先取得對象及相關機構的同意,但有關生命安全、法律及緊急事件等不在此限。
  8. 不得濫用與服務對象的關係,藉以謀取私人的利益。
  9. 尊重服務對象的選擇權
  10. 尊重其他機構與同業。
  11. 須就其專業資格與服務性質、內容、方法及成效提供正確的資料。
  12. 應協助或提供新進引導員學習機會,以實踐、提升其專業技能與知識,並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及操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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