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階段引導員申請條件:

【助理引導員】
獲取相關證書之前2年或之後3年內最少有6次及100小時之相關組織課程帶領經驗。
6次及100小時的實習時數帶領是同時並列得一起完成的條件(and)所有實習時數加起來至少要100小時
至於6次不同的帶領經驗的意思是,希望申請者在這100小時的帶領過程裡,能夠累積為不同的上課對象進行不同課程規劃設計的帶領,例如:
6次不同的服務對象(課程內容一樣,例如同一套學習課程,要上6梯次,6梯次都是不同的對象)
或者6次不同的課程帶領經驗(即使有可能是同一對象,例如同一個上課班級,但有6次不同的學習主題和內容安排)


【副引導員】
獲取前階段證照+相關證書之後3年內最少有10次及250小時之相關組織帶領或培訓經驗。
10次及250小時的實習時數帶領是同時並列得一起完成的條件(and)所有實習時數加起來至少要250小時
至於10次不同的帶領經驗的意思是,希望申請者在這250小時的帶領過程裡
能夠累積為不同的上課對象進行不同課程規劃設計的帶領
加上會持續申請此階段證照者,有可能是因為本身就是在從事這個領域的相關帶領工作
故在帶領時數上會比上一個階段來多,希望能增加實作帶領經驗


【正引導員】
獲取前階段證照+相關證書後3年內最少有120小時之相關帶領或培訓經驗。
此階段無次數上的限制,只需所有實習時數加起來至少要120小時
能申請到這個階段的夥伴是希望在上完相關的正引導員課程後
繼續從事帶領相關引導反思活動、課程等,故無法追溯上課前的累積時數需要往後累計


【各階段重新註冊】 
重新註冊登記,登記註冊(發照日期)後兩年內需滿足以下條件(擇其一),方可提出重新註冊申請:

(1)提供「參與最少2次及16小時之相關訓練活動」之結業證明影本。
(2)提供「帶領最少2次及16小時之相關訓練活動」之實習時數紀錄表。
(3)提供「參與最少1次及8小時之相關訓練活動」之結業證明影本及「帶領最少1次及8小時之相關訓練活動」之實習時數紀錄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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