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舊制資格怎麼轉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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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 吳佳倫
- 分類: 引導認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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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舊制資格怎麼轉換?
為保障舊制學員及持證者既有的學習成果與專業資格,本會將依您目前持有的資格,提供不同的轉換方式。
請先確認自己屬於以下哪一種情況,再查看適用的轉換方案。
一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正引導員」證照
完成本會規定之新制轉換課程,並重新簽署引導師專業守則後,可直接轉換為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。
轉換時:
· 不需重新修習三個模組。
· 不需補足實作時數。
· 不需重新參加口試。
· 轉換後納入新制三年期換證及持續專業發展機制。
二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副引導員」證照
完成新制指定之銜接或回訓課程後,可依新制規定申請後續認證。
原有副引導員的培訓及實務經驗將予以採認,不需從模組一重新開始。
實際應完成的課程內容、費用及申請方式,將另行公告。
三、持有效期限內的「助理引導員」證照
原助理引導員資格可視同完成新制模組一,得直接報名參加模組二。
完成模組二及後續規定課程、實務要求與評量後,可依新制申請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資格。
四、僅持有舊制課程結業證書
曾完成舊制助理引導員、副引導員或正引導員課程,但尚未取得正式認證資格者,應於 2027年8月31日前,依舊制規定提出認證申請。
於期限內取得資格者,可依所取得的資格適用相應的轉換方案。
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未取得資格者,之後須依新制重新修習相應模組,原有結業證書不直接等同新制認證資格。
五、完全沒有參加過舊制課程
尚未參加過本會舊制引導員課程者,請依新制模組一、二、三課程順序參加,完成認證課程、實務要求及評量後,可依認證辦法申請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證照。
注意事項
本頁內容為轉換原則說明,實際課程、申請期限、費用、評量方式及應備文件,仍以本會正式公告之認證辦法及相關作業規定為準。
認識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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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 吳佳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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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升體驗式學習引導工作的專業品質,並使培訓、認證與後續專業發展更具一致性,本會規劃將現行引導員認證制度調整為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認證制度。
新制將以明確的能力架構、模組化課程及實務評量為核心,協助學習者循序建立活動設計、帶領引導、教學設計及成效評估等專業能力。
■ 為什麼要改制
現行制度主要以課程時數、實務經驗及書面資料作為認證依據。隨著體驗教育的應用領域日益多元,本會希望進一步建立更清楚且一致的培訓與評量標準,使認證制度能更完整反映引導工作者的實際專業能力。
■ 改制的主要目標包括
一、建立明確的引導師專業能力架構。
二、提升課程內容及評量標準的一致性。
三、強化實務操作、帶領技巧及反思能力。
四、降低申請者準備大量書面資料的負擔。
五、建立持續專業學習及資格維持機制。
■ 本次草案重點
一、調整引導員培訓與認證架構。
二、以模組化方式規劃專業學習歷程。
三、強化課程中的實作、回饋及能力評量。
四、規劃現有資格者的銜接與過渡方式。
五、建立取得認證後的持續專業發展及資格維持機制。
■ 哪些人與本次改制有關?
・現持有效助理引導員、副引導員或正引導員證書者。
・已完成舊制課程,但尚未申請認證者。
・正在累積實習、準備認證資料或參與認證程序者。
・未來有意參與引導員培訓及認證者。
・引導員課程講師、合作單位及相關實務工作者。
■ 重要說明
本次公告內容仍屬草案,尚未正式生效。
現有引導員證書仍依原核發內容及有效期限辦理,不因本次草案公告而立即失效。現有資格者之平移、銜接、補修或其他過渡方式,將於彙整各界意見,並經本會相關會議審議後正式公告。
■ 認識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新制
為協助大家快速掌握制度調整內容,本會已製作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認證制度改制草案說明簡報」,內容包括制度調整背景、新制培訓與認證架構、各模組定位、現有資格者過渡方式及後續推動方向。
▶新制草案說明簡報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y6bRbdZAYw1jQRgonglIhOnqx4Fy9e2w/view?usp=sharing
▶新制草案全文
請參閱「《體驗式學習引導師認證辦法》新制草案全文」: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kBKbO0Dd6XF11ISQVlPpxr3aMy3j_3Xo/view?usp=share_link
草案文件與意見徵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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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 吳佳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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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案文件與意見徵詢
為提升體驗式學習引導工作的專業品質,並建立更清楚、一致的培訓與認證制度,本會已完成「體驗式學習引導師」認證辦法草案,現公開相關文件,廣泛蒐集會員、引導工作者、培訓單位及各界夥伴的意見。
誠摯邀請您閱讀草案內容,並就制度設計、課程架構、舊制轉換方式及資格維持機制等事項提供建議,作為後續修正與制度推動的重要參考。
一、草案文件
1. 體驗式學習引導師認證辦法草案
2. 新制認證制度說明簡報
3. 舊制資格轉換說明
依正引導員、副引導員、助理引導員、僅持結業證書者等不同資格狀態,說明適用的轉換方式。
二、本次意見徵詢重點
本會特別期待各界針對以下事項提供意見:
1. 舊制持證者及結業學員的轉換方式是否合理。
2. 證書效期、換證及持續專業發展要求是否可行。
3. 草案中是否有文字不清楚、執行困難或需要補充之處。
4. 其他與體驗式學習引導師認證制度有關的建議。
您不需要逐條回覆,也可以只針對自己關心或具有實務經驗的部分提供意見。
三、意見徵詢期間
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止。
為利本會彙整及討論,請於徵詢期限內完成回饋。
四、如何提供意見?
請透過本會意見回饋表填寫您的建議。
填寫時,可提供以下資訊:
· 您所關注的草案條文或制度項目
· 您認為可能產生的問題
· 建議調整的方向或文字
· 相關實務經驗或參考案例
如有補充文件,或意見內容較為複雜,也可透過本會公告之聯絡信箱提供資料。
五、意見如何處理?
意見徵詢結束後,本會將彙整各界回饋,交由相關委員會進行討論,並視需要修正認證辦法、課程架構及相關配套措施。
草案完成修正並經本會正式程序通過後,將於官網公告正式辦法、實施日期、過渡期限及相關申請方式。
因意見數量及內容可能較多,本會原則上不逐一回覆,但所有於期限內提出的意見,均將納入制度研議參考。
六、重要提醒
目前公開文件仍屬草案,尚未正式生效。
正式制度內容、實施日期、課程費用、申請條件及舊制轉換方式,仍應以本會後續正式公告為準。請勿僅依草案內容安排報名、申請或資格轉換。
感謝您共同參與體驗式學習引導師認證制度的建構,讓制度更貼近實務需求,並支持體驗教育工作者持續發展專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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